青岛德誉财税管理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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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黄岛保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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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如何申请办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办理流程

步骤:一、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不需要名称字号的此步可省略);二、凭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非许可项目的此步可省略);三、准备好相关材料办理营业执照。

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提交资料:

1、到工商登记机关领取并按要求填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并提供申请人身份复印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查看);

2、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提交申请人签署委托代理人证明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或代办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查看)。

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提交资料: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不使用名称的不用提交);

2、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到工商登记机关领取并按要求填写);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两面粘贴于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相应位置);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提供查看);

5、申请人一寸半身近期像片一张(粘贴于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相应位置);

6、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提交申请人签署委托代理人证明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或代办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查看);

7、计生部门证明(部份地区需要提交);

8、经营场所证明:根据不同情况按以下要求提交有关文件:

(1)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产权人签字或产权单位盖章的所有权证复印件; (2)所使用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该房屋土地使用权所有人签字或所有单位盖章的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3)属国有土地上新建房屋,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所有权证的,则提供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4)属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暂时无法提供产权证的,如产权属乡、镇政府所有,可由乡、镇政府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如产权属农民或村委会所有,应由房屋所在地村委会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属自有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无法提交上述以上证明的,可由房屋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5)进市场的提供经营所在地的市场管理部门出具的进入市场证明。

个体工商户的住所为租借的,除提交上述之一的产权证明外,还应提交下列之一的使用证明:属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出租方应是房屋所有者,承租方应是正在申请开办的个体工商户);若属转租的,应提交转租协议(出租方为原承租方)和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转租的证明或在转租协议上盖章确认;属无偿提供使用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无偿使用的声明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9、相关许可证或批准文件:

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食品)

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馆)

注:

1、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2、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一般个体户办理营业执照流程如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如下: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材料准备齐全以后提交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以后就可以领取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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